台湾既有化学物质预登录于9月份开始
背景:台湾作为世界上重要的化学品贸易市场之一,其对新化学物质与既有化学物质的监管直到近年来才有较为明确的法规进行支持。2007年,台湾经济部开始着手建立台湾地区化学品法规制度。2009,台湾劳委会颁布了既有物质提报指南,并在近几年通过增补方式逐步建立台湾地区既有物质名录,截至目前为止,预计既有物质已超过10万种。
2014年12月5日,台湾环保署发布了《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根据该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既有化学物质预登录将于2015年9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参考欧盟REACH的模式,根据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制造或输入既有化学物质于申请登录前连续三年平均数量高于100kg/y或于申请登录前连续三年内任一年最高数量达100kg/y以上者,应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3月31日完成既有物质第一阶段登录。登录完成后,环保署将核发登录码。制造或输入者出售或转让既有化学物质,应主动出示第一阶段登录码证明其完成既有物质第一阶段登录。
自2016年4月1日起,登录人首次制造或输入既有化学物质吨位达100kg/y以上者,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后预登录。
依照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之一,未按规定取得登录核准而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或现有化学物质者,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 200万元以下或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届时未完成改善者,会按次处罚,经二次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会被要求停工、停业或退运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