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科[2013] 59 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漳州市专利技术
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的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漳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实施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现将2013年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漳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必须具有专利技术,且应当为有效的授权发明专利,无权属、侵权等纠纷。申报单位对项目所依托的专利技术应当具有合法使用权;
3、应当已在我市投产或准备投产,有望形成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4、“发明专利清零”企业及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优先支持。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填报《漳州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附上专利证书或专利权属证明复印件。由申请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及开发区科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报,经主管部门形式审查合格后推荐上报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及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行限量申报,除芗城区、龙文区、漳浦县、南靖县可推荐申报2个项目外,其它均限报1个项目。
三、申报时间
2013年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 zz2924412@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漳州市知识产权局 彭立新
联系电话:2924412
附件:漳州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技术项目申报书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漳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8月5日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