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1年度受理投诉统计表显示,2011年共收到化妆用品投诉案件8439起,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质量问题、广告问题以及价格问题,而安全问题则相对靠后,排到了第五位。其中,涉及质量问题的高达4656起,占到总投诉的55.2%,涉及安全问题的为437起,占总投诉的5.17%。
可以看到,除了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的质量问题外,关于化妆用品的广告问题日益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而广告问题的焦点则无非是夸大功效,误导消费。
广告过度美化、夸大功效引关注
随手翻开琳琅满目的女性杂志,满眼皆是化妆品广告,然而,广告中所诉求的效果又有多少护肤品真正能达到呢?
近年来,关于化妆品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的各类报道屡见报端,就连国际大牌也不能幸免于难。就在去年8月,英国广告标准局就因后期制作时有意美化模特、误导消费者的原因,禁播了欧莱雅旗下的美宝莲和兰蔻两部平面广告。无独有偶,美国广告管理委员会近日也对宝洁发出类似禁令,因其在一款睫毛膏广告中使用Photoshop处理,令模特的睫毛比真实的更细,尽管在广告中已注明图片效果是夸张的。而在此之前,宝洁旗下品牌玉兰油的两款化妆品也因强调产品具有“特效”与“淡斑”功能,涉嫌虚假宣传,遭到消费者投诉。
而在国内被查处的也不在少数,之前经常在荧屏上回荡的“白大夫就是让你白”的声音也因为功效问题被查,逐渐销声匿迹。近日,公众耳熟能详的化妆品章光101,也因其广告虚假夸大化妆品的效用及涉及销量方面的数据,被重庆市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业内人士表示,其实广告模特过度美化和夸大化妆品功效的现象在国内已非常普遍,但由于相关法规不够健全,在认定、查处和责任追究方面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相较之下,国外的广告规范则严格很多。据了解,以英国广告标准局为例,就有专门针对平面媒体的CAP规则和针对广播媒体的BCAP规则,禁止具有误导效果的广告。仅2009年一年,该局就接到违规广告举报28929次,纠正2397部违规广告,平均处理每项投诉的时间不超过13天。
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国内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凡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处以相应罚款。不过,对于代言人形象过度修饰等问题是否属于虚假宣传,法律界尚无定论。
美白护肤品要警惕重金属超标
在海珠区某政府机关上班的公务员吴女士,近日突然被医生告知患上了肾炎,而且还被检测出“汞中毒”。但吴女士的工作并不接触汞,那超标的汞又来自哪里?医生凭着职业敏感性,想到问题可能出在化妆品上面。果然,一番询问,吴女士表示自己确实一直在一家名为天丽琅祛斑美白名店的美容院进行美白护理,居家产品使用的也是该美容院为自己搭配的产品。于是,医生建议吴女士将使用的产品送去检测,检测结果证实了原来罪魁祸首就是这些美白产品,其中一款汞超标高达约3万倍,甚至还有一款汞超标约4万倍。
根据吴女士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位于广州宝岗大道中南北广场首层的天丽琅祛斑美白名店扮作消费者,咨询关于美白方面的课程。导购小姐很热情地为记者讲解着其产品和课程,但关于产品成分的问题却一直在回避,只是坚称都是天然的中草药成分。当记者表示想先购买几款产品回家试用时,该店员拿了一套已经开封用过的产品给记者看,而上面并未有具体的成分说明,该店员的解释则为“成分说明都写在大包装盒上”。
记者在百度输入“汞超标”进行搜索,相关结果高达1890000条,各种案例报道更是多如牛毛。实际上,汞超标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铅等多种有色金属都对人体有着致命的伤害。相关专家表示,之所以铅汞等重金属超标的现象屡禁不止,除了商家的急功近利外,其实也跟消费者急于看到功效的心理有关系。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其实在去年就已联合发布《美白类美容护肤产品消费指引》,明确指出,任何美容护肤产品均应首先考虑其使用的安全性,消费者不宜追求能够达到立竿见影效果的美白产品和方式,否则往往适得其反。
该《指引》还明确指出,市场上正规的美白类美容护肤产品,除使用维生素C作为添加剂外,主要以添加植物萃取成分来实现对肌肤滋养和修护的目的。凡是宣称纯天然植物成分的美白产品,均不符合基本的化妆品科学常识。很多打着纯天然速效美白的产品和服务,往往只是商家进行宣传的噱头,消费者应谨慎选择。
“药妆”大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
对于化妆品细分领域来说,药妆是较为鱼龙混杂的市场。目前,在广州市一些商场或药店里,均有标注为“药妆”的化妆品,多数商家均以无刺激、防过敏、纯植物、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等名义进行宣传。虽然这类产品的价格略高于同类产品,但仍被众多爱美女性所青睐。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市面上所出售的很多“药妆”产品,生产批号均为“卫妆准字”或“卫特准字”,与正常的化妆品批号相同,而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也没有“药妆”的相关批准文号和标准。
记者在某商场内看到,一些化妆品专柜将产品标注为“药妆”进行销售,且种类齐全,包括洗面奶、乳液、美白面霜和保湿水等。记者询问销售人员“药妆”与一般化妆品的区别是什么时,其表示药妆是采用纯植物制造而成,普通化妆品中则添加了各种香精。
从事化妆品行业多年的赵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大部分“药妆”产品的功效都被商家夸大了,其实并没有什么药用功效,就是普通的化妆品而已。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妆在欧美国家以及日本已获得大多数民众的认可,这种产品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其针对性和功效性都优于一般的化妆品。我国很多大型企业早已预见到其市场前景,纷纷试水;而一些小企业也看准这一时机,开始疯狂地借“药妆”这个噱头大打擦边球,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因此,出台相关标准和规定以规范化迫在眉睫。
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工作人员介绍,我国现在对于“药妆”这一概念暂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虽然一些进口的化妆品在国外被称作“药妆”,但在中国要么是药,要么是化妆品,暂时没有所谓“药妆”的批准文号。一些企业利用“药妆”这一噱头大肆宣传、夸大产品功效,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消费提醒
警惕“纯天然化妆品”虚假广告
菜油+洗洁精=化妆品?不久前,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市场学会工作委员会在举行的美容化妆品消费教育活动上,揭穿了不少化妆品黑幕。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把这3种原料加入一个玻璃杯内搅拌,即刻便“制成”了虚假广告所宣称的“纯天然化妆品”,当人们把这种所谓的“化妆品”涂抹在皮肤上时,手感光滑奇妙。
专家们指出,这种感觉舒服完全是一种假象,事实上,不少化妆品为了降低成本和保证色泽,往往会添加香精、色素、防腐剂,甚至为了让皮肤白嫩而添加了一些激素成分,最终导致皮肤慢性中毒,长期受损。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高级工程师张京原告诉记者,正规渠道化妆品都有“全成分标识”和批准文号等,进口产品须有中文标识,不满足这些条件的化妆品都存在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10年6月17日起,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以及洗护发产品、香氛类产品、沐浴产品、香皂和牙膏等,都要把所含成分全部标注在包装上。
“化妆品实施全成分标识,是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国际惯例。”张京原告诉记者,标识了全成分,化妆品就不能再随意使用类似“DNA技术”、“干细胞运用”等语句来误导或蒙骗消费者了。